点击数:3406292015-09-22 08:42:04 来源: 采购中心办公室L
各设区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,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,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,省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局:
根据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闽政办〔2015〕124号)精神,按照《福建省医疗机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(2015年修订版)》要求,现将《2015年福建省医疗机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目录》予以公布,具体详见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(www.fjyxcg.gov.c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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